9170在线登录金沙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 系: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黔教助发【2017】4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2017学年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应助尽助的通知》、黔教助发【2017】67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助学金评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6-2017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院高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且家庭困难学生(其中,五年制大专学生、高职3+2学生,升入专科后的第一年起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金)。
二、名额分配
为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黔教助发(2017)46号文件精神,兼顾精准扶贫和国家助学金评选认定工作。在省教育厅下达的3852名指标,按州教育局的工作安排,由学院统筹自行安排,根据各系上报的精准扶贫人数和困难家庭学生人数,兼顾各系平衡,分配结果请见附表:《2016-2017年度助学金评选指标分配表》。
三、评审标准
参照修订后的《9170在线登录金沙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四、评选程序
(一)各系推选
1. 各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系领导为组长,综合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2. 各系相关班级在班主任主持下,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班主任为组长)根据评审标准要求,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每班推选同学参加系部评选,并在班级公示不少于3日。
3. 各班推荐的候选人,由各系认定工作组根据评审标准要求认定审核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上一学年各科学习成绩及上一学年考勤和操行分。
4. 首先要把我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第三批精准扶贫对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复原退伍军人子女、城镇低保户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同时,也要注意兼顾其他困难学生的需要。
5. 各系通过认定工作组办公会议,在各班报送的候选人中,根据学院分配的评选指标,等额评选,并在系内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
(二)学院评审
经各系推选,学院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
各系于4月26日前将受助生名单报送学院资助中心。各种表格的电子文档请到学生资助管理群的共享文件中下载。
(一)报送的纸质材料有:《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贵州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公章)、《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公示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每个学生材料按照申请表、认定表、调查表的顺序收集)。
(二)报送的电子材料为:《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发送到徐萍老师处499786851@qq.com)
六、评选要求
(一)《9170在线登录金沙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对国家助学金参评学生的参评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各系必须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评选。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
2.《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
4.《贵州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9170在线登录金沙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