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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关于遴选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优秀事迹典型案例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6-11-0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遴选中等职业学校

受助学生优秀事迹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  系:

2016年是中职资助政策出台十周年。为充分展现这十年来,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我省中职受助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成长成才、就业创业、回报社会的风采风貌,进一步提升资助育人成效,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拟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00名中职受助学生优秀事迹典型案例,并编辑出版《中职资助十周年---百名优秀受助学生风采录》。为此,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遴选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优秀事迹典型案例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131号),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优秀事迹典型案例的通知》的要求,各校需遴选中等职业学校受助学生优秀事迹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名额

(一)遴选对象。2006年以来,中等职业学校享受国家资助政策的优秀在校生和毕业生。要求遴选对象具备政策宣传点,如农村户籍、少数民族、弱势群体、品学兼优、创新创业、技能大赛获奖、涉农专业成才、主动回报学校和社会等,从不同角度反映中职资助政策的成效。

(二)遴选名额。各系上报1-2名上报学院资助中心,学院择优选2-3篇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评选。(由于是遴选2006年以来受助的中职学生,请9个教学系都要上交材料)

二、报送材料主要内容

典型案例主要包括文字材料和图片。其中文字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师长点评;图片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工作期间等最能体现个人风采的照片。

(一) 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专业、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工作单位、个人所获重要奖项与荣誉等。

(二)个人事迹。1500字左右,体例不限。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事迹真实感人、积极向上,以享受资助学生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叙事性描述。

(三)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系的领导对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点评,并署名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职称等)。

(四)个人照片。与个人事迹紧密相连的、能生动反映学生个人风采的照片3—5张,照片标题为:贵州省+9170在线登录金沙××系××班+学生姓名,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600*800。

(五)上交材料要求。将以上四项资料(个人简历、个人事假、师长点评、个人照片等)制作封面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稿与纸质稿(一式两份)9月30日以前上交学生处姚莉老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资助育人是新时期资助工作的新使命,也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各地要高度重视这次遴选工作,精心组织,以此为契机,全面总结中职资助育人成效,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资助育人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努力打造中职资助新形象。对被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选入100个典型案例的,省将给予学校、受助学生和指导教师颁发组织奖及奖金。

(二)逐级遴选,优中选优。各系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所有享受过中职国家资助政策的学生中,选择事迹最突出、最典型、最优秀的学生典型案例,对报送材料要严格把关、保质保量。

 

 

 

                      

             党政办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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