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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预征

二〇一四年夏季征兵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征集政策规定

  1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城镇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村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5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2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4年年满18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放宽至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条件的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当年满17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

  3身体基本条件: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其中,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或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面部、颈部文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着短装时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文身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其他部位文身或瘢痕(因颅脑、胸、腹部等手术造成的瘢痕除外)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的,合格。男青年扎耳眼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合格。

4征集办法:取消农非征集比例,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在校大学生在院校地应征。女生、在校大学生必须于630前登录“中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应征。

二、有关优惠政策

1、士兵考军校:①军队院校士兵考军校对象:服役满1年以上的高中(中专、中职)(年龄不超过22周岁)以上文化程度和在校大学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士兵。②军队院校专升本规定:全国统招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可参加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学制2年。③优秀士兵保送入学规定: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2、士兵提干: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统招的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必须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可以作为提干对象。

3、学费补偿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翌年毕业学生、在校生)实行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和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4、退役后升学优待: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计划单列、单独划线、择优录取),入读普通本科。

5、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优待: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可自愿报名、自主选择专业,免费参加一次由接收安置的市(州、地)、县(市、区)政府(行署)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6、其他优待:退役士兵退役时部队按照每服役一年发放退役金4500元(2011年标准,下同)。实行“城乡一体”发放优待金和退役补助金,对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事业岗位、政法干警、基层武装干部实行优先选用的刚性政策规定。据概算,入伍士兵在服两年义务兵役期间,部队和地方政府给予每个入伍战士和家庭经济补助“优待金+义务兵津贴+部队退役金+地方退役补助金”为3.6万元至4万元(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国家学费补偿、代偿另计),服役期间,表现好可转一级士官,工资2000/月,退伍费4万元+4500/年×5年)约为6.25万元;二级士官,工资3000/月,退伍费6万元+4500/年×8年)约为9.6万元,当满12年兵直接安排工作。大学专科以上文凭服完两年义务兵后,愿继续在部队服役的,直接转为二级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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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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