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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0在线登录金沙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6-10-1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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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院发〔2010〕7号

 

为加强我院高职教育教学质量内涵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进一步推动教师队伍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院级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建设目的

教学团队作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重要建构,是学院开展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科研等活动的基础力量。开展院级教学团队建设,旨在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二、建设目标

学院集中力量建设好一批有影响力有优势的、具有特色的院级优秀教学团队(五年时间建设不少于6个院级优秀教学团队,力争省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上有所突破。)

、团队设置

教学团队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整合教学资源,形成教学实施、研究与改革的教学业务组合。发挥团队的集体智慧和作用,实现知识与技能的互补,专兼职互补,教学团队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建设形成教学团队团队设置基本原则:  

(一)团队带头人负责制原则。实行在教务处、人事处领导下的团队带头人负责制,所在系部为具体管理和监督部门的管理体制下,团队带头人全面负责本团队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成员结构合理原则。1、职称结构合理,成员由高、中、初级教师合理搭配组成。2、素质结构合理,由“双师型”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高水平兼职教师组成3、学缘结构合理,保证教师来源的多样性,以学术背景的互补造就团队的整体优势。4、年龄结构合理,老、中、青相结合。

(三)承担教学任务原则。团队成员应承担一定数量的专业核心课程和实训课程的教学任务。

(四)资源整合原则。可以打破原有的系部和专业限制,鼓励建设跨专业、跨系部的教学团队。

、教学团队的职责

(一)规划、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加强教学研究、人才培养模式研究,探讨研究性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二)作好教材建设、课程设置的研究,根据专业和社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教材和课程设置。  

(三)落实教师的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团队无教学事故。

(四)作好重点专业、精品课程及教学科研成果等的组织和申报,提高本团队在相关专业的社会影响和知名度。 

(五)负责或参与专业的建设、课程体系的建设与改革。

(六)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科研实践、自主创新活动和各类技能竞赛。

(七)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

(八)完成院系分派的其他各项任务,为院系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团队带头人遴选条件

(一)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5年及以上,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教学,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近五年来曾独立主持过一次院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参与过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课程建设的领先水平。

(三)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制定教学成长计划,并督促、检查该计划的实施;重视对学生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认真负责并能取得良好效果。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密切校企合作关系,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

(五)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原则上具有副教授以上技术职称的双师型教师;一般应为专业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院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评审程序

(一)院级教学团队的评审工作每年上半年进行,六月份为学院评审时间。

(二)以课程或专业为团队建设平台,由“双师”结构的专任教师及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一名教师最多参加两个教学团队。

(三)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需要,积极组织申报教学团队,并提交教学团队申报表及相关资料

(四)在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教务处组织有关校内外专家进行初评。  

(五)由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院长办公会审批立项,正式确定为院级教学团队

七、考核与建设经费

(一)院级教学团队按照“成熟一个、立项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分期分批建设,建设期为三年。

(二)学院设立教学团队建设专项经费(不含精品课程和重点专业经费)院级教学团队学院给予2万元建设经费;省级教学团队学院给予4万元建设经费;国家级教学团队学院给予8万元建设经费。国家和省有明确要求的除外,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等工作项目经费使用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项目负责人支配,系(部)主任审批跨院系的课程团队经费项目负责人全权支配各教学团队每年要报送团队工作方案与建设项目

(三)教务处、人事处负责团队工作方案与建设项目的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彻底的将取消经费支持。建设期满,各教学团队报送书面建设总结,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考核。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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