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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Z-XCTZB-20131029-0014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3-09-03 废止日期:
文 号: 黔东南职院党发〔2013〕51号 主题分类: 计划规划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中共9170在线登录金沙委员会推行党员旁听党委会议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委各工作部门:

现将《中共9170在线登录金沙委员会关于推行党员旁听党委会议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9170在线登录金沙委员会

201392

 

 

 

中共9170在线登录金沙委员会

关于推行党员旁听党委会议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切实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加快党组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党员旁听党委会议,是指召开学院党委(以下简称党委)会议(以下简称党委会议)时邀请学院党组织所属范围内的普通中共正式党员(以下简称党员)参与旁听。

第二章   

第三条  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必须在党章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依据公开、公平、有效的原则进行。

第三章   

第四条  党委会议除研究暂时不宜公开的事项(如干部人事、安全稳定、案件审查等事项中暂时不宜公开的有关问题)外,研究以下问题时,应邀请党员旁听。

()组织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上级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

()研究落实党代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部署的措施。

()研究决定需要以党委名义发布的涉及全局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审议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研究决定或审议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1.审定改革、建设和发展战略目标、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2.研究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阶段性工作和重点工作。

3.审议重大投资及其实施方案。

4.审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专业建设等方案。

5.审议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修编方案、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

6.研究决定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校园环境保护等重要事项。

7.研究决定工资福利、奖励资助等关系师生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

8.研究社会治安、安全稳定、重大疫病情、重大灾情等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研究决定党的建设的重要事项:

1.审定干部培养、选拔、教育、管理、奖惩、监督和考核中的重要问题。审定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问题。

2.研究决定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及下级领导班子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事项。

4.研究决定基层组织建设、组织制度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研究决定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群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审查重点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

旁听内容由党政办公室提出,并经党委主要负责人审定。

第四章  条件和名额

第五条  党组织关系在本院、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乐于参与党内事务并有一定议事能力的党员,都可向党委组织部申请参加旁听。如果没有党员申请旁听的,可由下级党组织推荐,党委组织部门根据会议议题从熟悉业务的党员中确定旁听人员。

第六条  每次会议的旁听党员人数原则上为每个党总支1人。具体人数根据会议内容的重要性、关联度等,由党委组织部提出,党委主要负责人审定。

第五章   

第七条  党委会议召开1-2日前,党政办公室发布会议通知。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和党员旁听的名额、条件、报名方式等。

第八条  党委组织部在提出申请或下级党组织推荐的党员中确定旁听党员名单。确定旁听党员时,要尽可能体现代表性、针对性、层次性,尽可能选择熟悉会议议题或涉及其工作范围的党员,尤其是侧重选择懂业务、有专长的党员。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核实旁听党员身份,了解其专业特长及对会议议题的熟悉程度等情况。

第九条  会议召开前,党政办公室通过书面、电话、口头等方式通知旁听党员参加会议。

第十条  会场内设立党员旁听专门席位。旁听党员在旁听过程中一般不参与讨论,不参加决策。对旁听党员会前收集的意见建议,可采取会议主持人介绍、印发书面材料、党员发言陈述等方式提交会议参考。必要时,会议主持人可征求旁听党员对会议讨论结果的评价意见。

第六章  职责与权利

第十一条  旁听党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围绕议题,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会前及时反馈信息,提供决策参考。

()客观真实地反映基层党员群众和有关系部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已形成决议的会议精神,向基层党员群众进行宣传,多做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的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带头贯彻好、落实好党委的决策部署。

()遵守保密纪律,不泄漏会议讨论意见,在会议纪要印发前对会议讨论结果严格保密。

()年度述职(评议)时,向所在党组织的党员报告旁听会议的情况。

第十二条  旁听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建议权,在有关重要会议上发表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在会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党政办公室提出意见和建议。

()知情权,阅读有关会议纪要、工作通报等文件,向有关党组织了解工作、查询资料,但涉密的应符合保密规定。

()监督权,对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会议精神进行监督。

第七章  意见反馈

第十三条  对旁听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办理和答复。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在10日内给予回复,并征求其满意度。会议决策的执行情况,应通过印发情况通报、校园网发布、党务公开栏公布、召开情况通报会等方式进行通报。

第八章  工作保障

第十四条  学院各级党组织应积极支持普通党员旁听党委会议,明确党务人员具体负责联系和落实此项工作。

第十五条  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广泛宣传动员,使广大党员从明确主体地位、发挥主体作用、履行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内民主的高度,充分认识实行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为开展党员旁听党委会议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第十六条  党委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本办法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学院各党总支、党支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9170在线登录金沙党政办公室            年9月2印发

共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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