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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Z-DZBGS-20130926-0035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3-03-1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规章制度
关键词:
内容概述:

9170在线登录金沙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办法(试行)

为确实做好学生公寓用电管理,确保用电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学生管理工作的和谐发展,降低违规用电安全系数。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大学生公寓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本着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合理用电的原则,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公寓安装智能用电管理系统,实行微电脑智能用电管理,准确地计量、显示每个房间每时的用电情况,当月用电额度、剩余用电额度、累计用电额度等内容,并能准确识别各种大功率电器,进行智能通、断电控制。

第二条 对学生宿舍实行定额制。按贵州省高校学生公寓用电规定,每人每月免费提供电费定额5度,免费电量于当月1日由控电系统自动发送到每个宿舍账户,超额电量需由本宿舍用户自主购电,因用户不能及时购电而发生断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负责。

后勤集团水电管理中心依据宿舍管理中心提供的每间公寓入住人数核送免费用电量,超额自费。

第三条 当免费电量使用快完时间,学生须先到售电处进行预购电量,如帐户余额不足0度时,则系统自动断电,需重新购买电量后方可恢复供电。

第四条 学生公寓实行用电安全控制管理。每个房间总用电负荷控制在2000瓦以下,超负荷将自动断电;学校严禁使用各类发热电器,凡使用大功率发热电器将自动断电,撤掉违规电器后系统自动恢复供电。

第五条 学生公寓实行分时段限流的供电制度。每天晚上11:30到第二天早上6:00为限流时间,每间学生公寓每间总的用电额度不超过800 W,单个电器不超过100W;其他时间学生公寓每间总的用电额度不超出2000W,单个电器不超过600 W。各房间的总用电或单个电器用电超过规定额度系统自动断电,符合规定额度后系统即自动恢复供电。

第六条 每栋学生公寓智能用电管理系统及附属设备出现故障而导致学生宿舍断电时,学生应及时与后勤集团水电管理中心进行联系,尽快排除故障恢复供电。如因欠费断电,用户应及时购电以便恢复供电。

第七条 每周一到周五上午11:00-14:00,下午16:00-22:30为学生购电时间,其它时间恕不受理,请同学们注意自己宿舍的用电情况。提前购电,以免出现停电现象学生充值时需报房号,房号的编排所在公寓园区的第一个字的第一个拼音字母加楼栋号加房号组成。如诚园1栋学生公寓101号房的编号为C1101,信园1栋学生公寓101号房的编号为X1101,礼园、敬园同样如此。学生每次购电金额不能少于10元(按规定学生享有的减免用电量系统自动计入)。

第八条 学生宿舍用电情况(剩余电量及使用电量)查询办法为:到后勤集团水电管理中心或收费处咨询。

第九条 本系统支持学生全部正常用电要求如:正常照明、多台电脑(开启电脑时,应逐台开启)同时工作、电风扇、电吹风(功率小于600W,电吹风用2档暖风档)、饮水机(功率小于600W)等),但对学校规定禁止使用的违规电器不予支持(如: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电老虎等)。违规用电的学生公寓,智能用电管理系统都有记录;学生违规使用电器导致系统烧损,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条 学生必须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和节约用电的相关规定,保证宿舍能够正常用电,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对于故意违反学校规定使用违章电器,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后勤集团代表学院负责学生公寓智能用电系统的管理,并负责智能用电管理系统的安装、维护、售电等日常管理工作。有不清楚或购电有疑问请到后勤集团水电管理中心或者售电处(诚园1栋学生公寓101寝室)查询。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期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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