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MHZ-2021-00213 | 发布机构: | 部门汇总 |
生成日期: | 2021-12-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招投信息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更正公告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住建和城乡建设主管停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明。故对原公告中审计中介资质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予以取消。
特此公告
计财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