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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Z-BWC-20161020-0024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6-03-20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关键词: 学生重大、复杂事件处理程序
内容概述:

学生重大、复杂事件处理程序

综合处理流程:发现者(当事人)→值日教师(班主任)→值日领导(综治办)→综治委员会→校长行政会议处理(决议)→处理(回复)。

 一、关于学生打架事件处理程序: 

1、教职工对正在发生的打架事件要立即制止,对参与学生要立即隔离,平息事态,然后把学生送政教处交给有关老师,同时要在5分钟之内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和政教处值班老师,各方根据职责共同参与处理。 

2、教职工发现学生受伤要根据伤情立即送学校卫生室或医院予以治→疗。 

3、班主任和值班老师接到报告后要在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了解和处理情况(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赶到现场的,应在征得有关领导同意后委托有关人员到现场),对严重事件要立即报告学校领导,一般事件由政教处值班老师和班主任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4、值班老师和班主任要当场做好参与打架学生的思想工作,明确告诉他们学校的有关规定,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5、值班老师和班主任在接到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制止打架事件的同时,在年级主任的领导下,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以及受伤学生的治疗事宜和调查取证工作。 

6、根据需要及时通知有关学生家长到校参与处理打架事件。如联系不上家长可以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学校安排通知家长。

7、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必要时参与处理人员可以立即拨打110(公安)、119(消防)、120(医院急救)等电话报警或急救。 

8、班主任、年级主任和政教处有关人员要和学生家长一起找出事情发生的根源并予以解决,对学生进行纪律、法制教育,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9、必要时,要安排值班老师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监控,直至把问题解决或把学生亲手交到家长手中。 

10、在公安等司法部门对违法学生进行调查期间,学校必须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陪同调查,做到寸步不离被调查学生。

11、发生打架事件后,除对有关学生进行救治、调查处理外,班主任、级部主任要同时做好相关学生和相关班级的教育工作,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2、所有参与处理学生打架事件的人员,都要注意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做好学校保密工作,以防出现其他问题。 

13、政教处在调查清楚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工作程序,写出调查报告,拟出处理决定,上报学校领导。 

14、在学校对违纪学生做出处理决定后,政教处要找违纪学生谈话,通知学生处分情况,并和班主任一起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工作。

 15、班主任在以上调查取证和谈话的基础上,写出学生违纪情况内部参考资料,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下发。 

16、政教处领导和班主任负责找学生家长谈话,告知学生的违纪处分情况,讲明学校的有关规定,与家长一起探讨做好学生工作的最佳方式,切实做好违纪学生的后续教育工作。 

17、根据需要并报请领导批准,写出布告并在宣传栏张贴,以教育警示全体学生。 

18、政教处要建立问题学生档案,把受到处分的学生纳入问题学生教育管理当中。 

19、班主任、级部主任和政教处要做好违纪学生处分后的思想教育工作,促使学生真正转化,达到学校的教育目的。

二、学生发生较严重疾病或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 

1、班主任或学校教职员工要根据病情立即把学生送校卫生室或医院治疗,并上报年级主任和学校领导。 

2特别严重的情况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者立即打车到医院治疗。

3、送学生到卫生室或医院的同时,要立即把学生的病情通知家长,要求家长到卫生室或医院看护学生。 

4、对于学生治疗的一些重大事项的决定,应该交给家长负责;如果家长不到位或联系不上,情况又特别紧急,要请示学校领导来决定。 

5、家长到医院后,要及时向家长讲明病情和治疗经过,跟家长算清预交的治疗等费用,把学生交给家长后,班主任或值班老师才能返回学校。 

6、对病情严重住院治疗的学生,学校可安排班主任到医院探视或与家长保持沟通,随时了解病情。 

7、注意做好学生病情的保密工作和隐私保护工作。

 三、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或学生旷课离校)的处理程序  

1、班主任对学生未按时到校或学生旷课离校情况应该做到及早掌握;任课老师要认真检查学生上课情况,发现学生缺课要及时报班主任或政教处。 

2、立即在班级内或校内查询与其交往密切的学生,及时了解情况,查找学生下落和线索。

 3、同时立即向年级主任、政教处或学校领导汇报,及时通知学生家长,要求家长明确情况并采取措施。 

4、班主任应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积极外出寻找学生。

5、发现学生下落后,立即向学校反馈并通知家长。

四、晚上突发性停电事件的处理程序 

1、只要是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全体在校班主任、任课老师、值班人员都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教学楼,应对突发停电事件。 

2、值班老师要迅速了解情况,遇到处理不了的情况要汇报给领导,由领导协调电业部门解决。 

3、政教处平时应储备足量的蜡烛,以便停电时分发给学生。

4、在校班主任或任课老师立即赶到所在班级教室,要自始至终和学生在一起,控制好班级及教室周围的秩序,并随时待命。 

5、值班老师要在1分钟之内赶到自己负责的楼层,做好学生纪律的维持、督导及其他工作。如遇到某一教室没有老师在,值班老师要进入教室维持纪律及秩序。 

五、学生患传染性疾病或心理精神类疾病的处理程序 

1、查体时或班主任、任课老师、校医发现学生有传染性或疑似心理、精神类疾病,要立即向年级主任、学校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 

2、对疑似心理、精神类疾病的学生,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发现苗头后,在家长到校前,要立即会同年级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对学生进行全天候24小时监护,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3、对传染性疾病,学校要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咨询,并根据病情向主管部门汇报。 

4、学校根据咨询情况立即对学生活动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5、学校根据咨询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对易感人群进行医学规定范围内的常规检查或治疗处理。 

6、对患传染性疾病和心理、精神类疾病的学生要根据病情,由班主任报政教处,经学校领导批准后,由家长立即带学生到医疗部门进行治疗。  

7、学生身体确已康复,可由家长持医疗单位(具有一定级别的)出具的身体(心理、精神)康复证明到学校找班主任联系复学事宜。 

8、班主任接到康复证明后,要立即报级部主任或政教处,证政教处经过严格审查并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学生回原班级或其他班级继续学习。 

9、校内知情人员要注意做好学校保密工作,注意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上述五项内容包括不了的特殊情况,可以在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后,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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