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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Z-ZZRSC-20160602-0127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6-03-10 废止日期:
文 号: 黔东南职院人通〔2016〕14号 主题分类: 人事评聘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关于潘爱民等17位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关于潘爱民等17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州职改字〔2015〕199号),我校潘爱民、王惠民、杨慧、赵光红、唐娅、杨彬、唐自延、欧婧、阙敏、蒋振、杨睿、顾翰先、何华、蒋大勋、刘斌、杨静、彭文亮17位同志已于2015年10月12日取得助教职务任职资格。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聘任潘爱民等17位同志为助教。

聘任聘期自2016年3月起至2019年2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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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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