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Z-ZZRSC-20140911-0040 | 发布机构: | |
生成日期: | 2014-07-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黔东南职院通【2014】12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评聘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我院2014年职称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259号)和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黔东南州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14〕8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现我院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推荐
我院2014年主要推荐报评的职称系列是:高校教师、实验、图书、档案、卫生(高级)、工程(高级)等系列。以考代评的职称系列由职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报考。
二、职称聘任
今年起取得职称资格的教师,仍将严格按照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数,在岗位限额内根据学院实际工作需要择优聘任。
三、职称申报要求
(一)外语条件按2014年职称外语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二)计算机条件按2014年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关于继续教育学时问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每年应达到接受继续教育72学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每年应达到32学时”。申报州内评审系列的职称,州直单位和凯里市城区申报人员需要5年的继续教育学时(根据相应学历要求的年限,不到5年的按学历要求年限完成相应年限的继续教育学时)。
(四)根据黔人社厅通【2013】179号文件要求、今年在做好职称工作“三公开”(申报材料、初审结果、评审结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申报人、推荐单位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自己申报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承诺并签署承诺书(见黔人社厅通[2013]179号文件)。2008年以后(含当年)招聘到我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并培训合格。
(五)在目前贵州省教育厅关于2014的职称评审文件尚未下达之前,评审条件仍严格按照下列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1、《关于做好2014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259号)。
2、《关于做好2014年黔东南州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14〕85号)。
四、年审工作
今年对2010年取得职称资格和2010年已审过的职称资格证书进行审核。 2013年前应审核但未报审或审核未通过的可提供材料进行补审。职称资格证书审核需提供近3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和继续教育学时证明,由各系、部统一报送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按规定于2014年7月14日统一报送州职改办审核。档案系列的年审工作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资格证书未按规定年审的不得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职称申报程序
学院职称申报工作严格按照个人报名,个人资料整理,推荐部门审核,学院相关部门审核,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学院推荐公示等程序进行。职称推荐部门分别为各教学系(部)、图书馆和档案室等。
申报职称的各位教职员工,必须严格整理完善个人申报材料。个人申报材料上报组织人事处前,必须按规定由各机关部门先完成审核。
六、职称推荐材料的审核部门及审核范围
(一)教学系(部):
1、负责对职工任现职以来的任课通知书、课程表、课时数(量)进行审核,盖章。
2、对附件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活页中的除了“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班主任情况”栏之外的所有栏目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填写“共担任课程门数”、“共完成教学总学时数”、“年均”栏和“教学效果”评价栏,并在“教务部门签章”处加盖章。
3、对附件四《贵州省申报评审教师职务和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表》内“教学”栏中的各项目进行审核,并填写“近五年总学时”、“年平均学时”和“教学质量评价积分”栏目。
4、审核填写《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总积分表,加盖公章。
5、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4页“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第5至6页“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进行审核,在第9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和第10页“基层单位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学生处:
1、负责审核职工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及辅导员情况,报送班主任和辅导员情况审核报告表(含Excel电子稿),加盖公章。
2、对附件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活页中“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班主任情况”栏进行审核,加盖公章。
(三)教务处:
1、负责对各系部教学业务单位审核的记录进行再审核,主要涉及到教学系(部)教学业务单位审核的“(1)”、“(2)”、“(3)”和“(4)”,再审加盖公章。
2、负责对申报人的《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总积分表进行审核,加盖公章。
3、负责审核教师是否存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教学质量、教学事故和教学差错事件等问题,加盖公章。
4、负责统筹协调同时在多系部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等汇总审核,加盖公章。
5、报送教学业务情况审核报告表(含Excel电子稿),加盖公章。
(四)科研处:
负责对申报人的科研成果、论文、作品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核,报送科研成果、论文作品审核报告表(含Excel电子稿),加盖公章。
(五)组织人事处:
1、负责对职称工作进行总体协调,对职工个人材料的规范性进行统一指导。
2、审查经各部门审核的推荐材料是否达到上级和学院规定的标准。
3、审查申报人提交的各种证件、证书合法性,复印件审核验印。
4、负责职称申报信息录入、整理,制作附表二《基本条件报审表》和《任职资格登记表》等。
5、对各系列申报人员信息全面汇总,为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提供推荐参考材料。
6、按文件要求为学院推荐人选拟写推荐意见。
7、个人在报送材料时,必须对自己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认真填写“职称材料个人自查表”。对不按规定规范报送个人职称材料的教职工,组织人事处不予受理,不承担审核过错责任。
七、职称工作纪律
(一).职称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将有关政策传达到全体职工,按时完成推荐审核工作任务,否则导致不良后果,要追究部门的领导责任。
(二)各部门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认真地办理职称推荐事宜。
(注:文件中所提到表格及相关文件在组织人事处邮箱:qdnzyrsc3@163.com以及QQ群:144712059、289583212共享文件中。联系人:刘发胜 联系电话:393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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