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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Z-DZBGS-20141223-0098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4-12-09 废止日期:
文 号: 黔东南职院办发〔2014〕31号 主题分类: 规章制度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9170在线登录金沙党政办公室效能建设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总支、各系各部门,党政办公室各科、室(部):

《9170在线登录金沙党政办公室效能建设工作制度》已经党政办公室全体人员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党政办公室全体同志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照执行。同时,请各总支、各系各部门加以监督,共同促进党政办公室的效能建设,推动学院内涵发展。

 

                   9170在线登录金沙党政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

 

9170在线登录金沙党政办公室

效能建设工作制度

 

为搞好学院党政办公室效能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促进办公室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是办公室依法履行职责,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根本措施,是办公室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评的主要依据。

(二)办公室各科(部、室)及全体工作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和职位说明的有关内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到周密、严谨、科学、高效、务实、节约。

(三)当某一岗位责任人因事离岗,其职责必须有人代替履行(即实行同岗替代制度),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脱节、出现空挡。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制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办公室考评小组负责对各科(部、室)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按照“谁为第一接待人,谁负责认真接待”的原则,实行首问负责接待。同时,凡首次接待来函、来电和前来办事师生及相关人员的科(部、室)和工作人员,视为首问责任人。

(一)首问责任人对前来办事的师生及相关人员要做到热情礼貌接待。

(二)对前来办事的师生及相关人员,属本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帮其办理,如不能即时办理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承诺办理期限。

(三)对属办公室有关科(部、室)或学院其他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做好指引和帮助联系;对责任不明确或需要请示学院领导的事项,应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

(四)对不属于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向来者做好解释说明。

三、服务承诺制度

(一)坚决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切实履行学院党委、行政赋予的各项管理服务职能。

(二)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沟通联络工作,认真协调落实学院党委、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做到务实高效,确保学院党委、行政各项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三)坚持文明服务,讲究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不傲慢、不怨尤,依法照章办事。

(四)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坚持从点滴做起,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四、一次性告知制度

对前来办事的师生及有关人员或者电话咨询有关事宜,属本职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要一次性告知所要办理事项的程序、依据、时限、所需的全部材料,对不符合办理条件不予办理的,要一次性作出明确的答复,并耐心解释。对不属本职范围内的或一时无法作出明确办理答复的,首问责任人要做好指引和解释,对责任不明确或需要请示领导的事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五、限时办理制度

(一)办公室各项来文、发文工作实行限时办理制度,确保各项来文、发文及时、准确、高质量地处理完成。为提高工作质量、效率,节省办公耗材,公文办理一般应通过移动OA完成。

(二)凡收到的信件、文件、明电、传真、资料、简报等(以下简称“来文事项”)要当天及时送到相关领导阅示,特急的文件实行急事急办。

(三)来文事项属学院党政或有关部门牵头办理的,由文书科根据文件的轻重缓急和办公室领导的处理意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后送相关部门。

(四)收到涉密文件,应当按密件办理程序及时送有关领导阅批或送有关单位阅办。

(五)送学院党政领导审批的请示件,自受理之日起,按下列时限办理:

1.不需要协调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毕。

2.涉及其他部门需要协调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毕;如涉及的部门较多,需较长时间才能办完的,向来文单位通报办理进展情况。

3.涉及多个部门协调的请示事项原则上应由呈报部门进行牵头协调,形成统一意见后上报。对意见不统一、条件不具备或不同意的请示事项,在领导批示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来文部门。

(六)学院党政各部门送来需要以学院党政或党政办公室名义发的文(不含规范性文件),经办公室领导审核后送学院有关领导审定。同意印发的,由秘书科按照发文程序和轻重缓急及时印发,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发出;对不同意印发的应在接到领导签批的当日告知来文单位。规范性文件自相关会议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完,如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最迟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七)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示件,在及时送达办理部门的同时应送督察室,并配合督察室做好办理情况督查,确保按照批示期限办完;没有明确具体时间的,督促有关部门从收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完;如因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有关部门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完的,要及时汇报办理进展情况。

(八)学院党政领导批示件的办理,急件特批特办、随到随办;没有提出时间要求的,一般5个工作日内办完;如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的,经学院党政领导批准作另行处理。

六、同岗替代制度

(一)同岗替代制(又称A、B角),是指办公室某一岗位工作人员不在岗时,应指定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以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制度。

(二)同岗替代人员的前提是必须以熟悉和知晓缺岗工作业务,能独立完成工作。反之,不得进行同岗替代。

(三)为保证办公室每一工作岗位的连续性,当某一工作人员因故缺岗时,按下列办法进行同岗替代:主任缺岗由主任委托一名副主任替代;副主任缺岗由主任或其它熟悉需替代岗位工作的副主任替代;各科(部、室)负责人缺岗时,由熟悉其岗位工作的其他科(部、室)负责人或本科(部、室)工作人员替代。

(四)任何岗位在缺岗前,应向替代人员作好有关工作、相关资料、手续的交待,不得因缺岗而影响办公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同岗替代人员对替岗期间的工作负责。

(六)同岗替代前,须经办公室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文书科备案。

七、绩效考评制度

(一)绩效考评制是指对办公室各科(部、室)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发挥职能、工作实效、行为规范等指标进行定性、定量考评和监控的管理制度。

(二)对科(部、室)及其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工作、履行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效率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

(三)绩效考评工作,由办公室考评小组负责每年度进行一次,与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

(四)绩效考评实行百分制。考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标准为:综合分90分以上者方能具有评优评先资格;60-89分可评为称职(合格);59分以下为不称职(不合格)。

(五)办公室考评小组视工作人员绩效考评结果进行推荐评选表彰或效能告诫。

八、责任追究制度

(一)师生对办公室各科(部、室)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投诉、检举、控告。

(二)办公室考评小组负责对各科(部、室)效能建设的日常管理、督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办公室相关领导、科(部、室)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经办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取消科(部、室)及其工作人员评优评先的资格,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告诫,并对分管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对科(部、室)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不按首问负责制规定接待、引导办事师生及有关人员办理有关事项的;

2.根据工作职责,应在限定时间内办结的工作但无正当理由未办结,延误工作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3.擅离岗位、耽误工作并产生不良后果和影响的,或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4.工作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办事师生及有关人员的;

5.对把握不准或特别重大和紧急的事项,不及时请示领导,擅自做主,造成工作失误的;

6.不一次性告知办事人员需要明白的事项或补齐全部材料的;

7.其他违反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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