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ZBGS-2019-00002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9-03-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规章制度 |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9170在线登录金沙 关于印发《9170在线登录金沙兼职 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丹寨万达校区:
《9170在线登录金沙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9170在线登录金沙
2019年2月27日
9170在线登录金沙兼职教师
聘任管理办法(试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兼职教师管理,建立一支校校合作、校企互通、专兼一体、技艺精湛的高水平双师结构教师团队,充分发挥行业企业专家及大师名师、能工巧匠在学院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等六部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教发〔2014〕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兼职教师是指学院根据专业建设、教师实践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从校外单位、行业企业聘请到我院兼职的理论课教师、实践指导教师、民族文化传承人、行业企业能工巧匠和技术能手等。
第三条 对聘请的兼职教师,学院不接受其人事组织关系,通过签订兼职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务报酬由学院承担,严格依约管理。
第二章 聘任基本条件
第四条 兼职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职业教育。
第五条 理论课兼职教师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校外单位(或生产一线)从事的工作与我院兼职教学工作专业对口,对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非遗文化传承人、能工巧匠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
第六条 实训指导兼职教师需具有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为州级及以上民族文化传承人,或具有独特专长的能工巧匠和技术能手。
第七条 年龄男65岁以下,女60岁以下,身体健康。
第三章 工作职责和任务
第八条 熟悉受聘岗位的工作职责,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教书育人。
第九条 积极参加所任课程教研活动,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及授课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条 兼职实践指导教师应承担实训指导任务,在合作企业(单位)指导学生顶岗(跟岗)实习,或在院内实训基地指导学生实训。
第十一条 推进校企合作,为学院与省内外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合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十二条 根据学院需求,为师生进行学术报告、讲座,开展学术交流,指导学院专业建设或完成约定的其它工作任务等。
第十三条 配合学院教学质量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四章 聘用程序
第十四条 申请。各系(部)需根据专业建设需求于每学期16周之前,提出兼职教师聘任申请,编制下学期拟聘兼职教师计划表,并组织填报《9170在线登录金沙兼职教师审批表》,收集兼职教师的基本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及能工巧匠证明材料、传承人证明等材料,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审查。各教学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专业技术水平及岗位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提出明确的评价意见,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同意聘用后,将材料报人事处(教师工作处),人事处(教师工作处)会同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处)进行审核,提出拟聘意见。
第十六条 审批。人事处(教师工作处)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学院研究,审批。
第十七条 聘用。经学院批准同意聘用的兼职教师,由系(部)负责与应聘者对接相应教学工作,并由学院人事处(教师工作处)颁发聘任证书。
第十八条 未经批准的兼职教师不得承担学院教育教学工作。
第五章 兼职教师的管理
第十九条 兼职教师管理实行教务处和各教学系(部)双重管理,兼职教师的考核由各系(部)负责,考核结果报人事处(教师工作处)存档。
第二十条 兼职教师教授课程所属系(部)是兼职教师的主管单位,负责落实其教学任务,并为兼职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兼职教师工作中的困难,做好津贴发放、教学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 各系(部)要建立本系(部)兼职教师业务档案,于每学期末将兼职教师档案资料交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处)汇总,建立全院兼职教师档案库。
第二十二条 各系(部)要关心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主动邀请其参加教研活动、学生座谈会等,将学生的合理意见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兼职教师,协助兼职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三条 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要建立兼职教师基本信息库,全面掌握兼职教师的基本情况。
第二十四条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要将兼职教师的教学纳入常规管理,适时开展教学质量评价。
第二十五条 系(部)需向兼职教师提供的资料
(一)《9170在线登录金沙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二)拟承担课程的课程标准,班级课表。
(三)授课计划和教案首页模板。
(四)教材(含教学参考书)。
(五)班级学生名册。
(六)教学环节的主要评价标准,包括备课、教案、布置批改作业、试卷批改、学生成绩评定等具体要求。
(七)提供期末试卷模板及出卷要求。
(八)学院信息化教学平台使用说明。
第六章 兼职教师的待遇
第二十六条 课酬标准
(一)兼职教师的课酬按以下标准执行(含税):
职称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标准(元/课时) | 150 | 120 | 90 | 60 |
(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国家级技术能手、大中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总经理及技术总监,参照正高职称标准支付课酬。
(三)省级技术能手、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地(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的中层以上干部、大中型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层技术骨干,参照副高职称标准支付课酬。
(四)高级工职业资格,同时具有5年以上企业一线工作经历;专业领域能工巧匠,参照中级职称标准支付课酬。
(五)对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具有独特专长,无相应技术等级的,根据其个人资历、工艺设计水平、技艺实操水平、理论水平、行业好评度及社会影响力等,由各系(部)提出具体意见,经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处)审核,报学院研究审定。
(六)兼职教师到学院作学术报告、讲座等,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记发劳务费。
第二十七条 兼职教师课时报送及发放
(一)各系(部)在每月1日以前将本系兼职教师的工作量进行统计汇总。
(二)兼职兼职教师工作量统计表经系(部)教学管理员统计、核实无误后,填写《9170在线登录金沙兼职教师工作量统计表》,并分别由系(部)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系主任签字确认并加盖本系公章,在本系范围内公示三日。
(三)公示无异议后,各系(部)于每月7日以前将《9170在线登录金沙兼职教师工作量统计表》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各教学单位造表计发课酬,并将发放表复印报教务处存档备案。
(四)各系(部)在报送兼职教师工作量统计表的同时,还应将兼职教师上课签到表妥善存档以备核查。
第二十八条 课酬发放方式
(一)兼职教师课酬采取按月发放方式,每学期最后一次课酬在完成所有教学任务后发放。
(二)兼职教师课酬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处)、人事处(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1. 9170在线登录金沙拟聘兼职教师计划表
2. 9170在线登录金沙兼职教师审批表
3.9170在线登录金沙兼职教师考核表
4.9170在线登录金沙兼职教师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1
9170在线登录金沙拟聘兼职教师计划表
聘任系(部): 20 至20 学年度第 学期
序号 | 拟聘教师数 | 拟聘教师专业背景 | 拟聘教师所授课程名称 | 拟聘教师周课时数 | 拟聘教师总课时数 |
合计 |
分管领导意见: 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教学系(部)意见:
附件2
9170在线登录金沙兼职教师审批表
聘任系(部):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技术职称 | |||||||||
工作单位 | 学 历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职业资格 | ||||||||||
联系方式 | 职 务 | |||||||||||
主要工作 经 历 | ||||||||||||
聘任 原因 | ||||||||||||
拟聘 担任 教学 任务 | 专业班级 | 课程名称 | 周学时 | 总学时 | 授课方式 | 授课学期 | ||||||
教学 系部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系(部)盖章) | |||||||||||
教务处 审 核 |
签字: 年 月 日 | |||||||||||
学院 审批 |
签字: 年 月 日 | |||||||||||
此表一式四份,教师本人、拟聘任系(部)、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处)、人事处(教师工作处)各存一份。
附件3
9170在线登录金沙兼职教师考核表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学历(学位) | 职称、职务 | ||||
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 经考核: 1.20 -20 学年(上/下学期)共完成 (班级) (课程)的授课任务共 学时(课表等相关材料附后)。 2.教学效果评价: | ||||
系部考核 小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教务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教师工作处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 ||||
备 注 |
此表一式四份,教师本人、拟聘任系(部)、教务处、教师工作处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