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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DZBGS-2018-00031 发布机构: 党政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12-0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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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黔东南职院党发〔2018〕32号 中共9170在线登录金沙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9170在线登录金沙委员会党支部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黔东南职院党发〔2018〕32号

 

 

中共9170在线登录金沙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共9170在线登录金沙委

员会党支部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等

四项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委各工作部门,丹寨万达校区管委会:

《中共9170在线登录金沙委员会党支部建设考核评价办法》《中共9170在线登录金沙委员会党支部建设标准》《中共9170在线登录金沙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中共9170在线登录金沙委员会班子成员联系教学系党总支和师生党支部制度》等四项制度已经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9170在线登录金沙委员会

                2018年8月2日

 

 

中共9170在线登录金沙委员会

党支部建设考核评价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支部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中共9170在线登录金沙委员会党支部建设标准》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以评促建,注重实效。坚持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把提升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增强党支部活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作为考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考评工作,不断提升党支部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定性定量,科学规范。考评标准涵盖党支部自身建设、工作职责、作用发挥等主要内容,标准的制定和考评工作的实施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全方位的考核测评,切实掌握党支部工作的实际情况。

(三)简便易行,利于操作。党支部考核测评工作是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充分考虑党支部特点,精炼考评指标,简化工作程序,方便长期操作。

二、考评方法

党支部考核评价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依据党支部八个规范化建设标准,分别对各党支部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考评工作得分在90分以上为好,80-89分为较好,60 -79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

三、评价标准

(一)党内组织生活。(30分)

1.“两学一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合格党员,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5分)

(必学内容每少一篇扣0.2分)

2.“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 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 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 1至 2次,每季度上 1次党课。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报党总支备案,建立“三会一课”登记制度。(6分)

(每月平台任务迟报、未报一次扣0.5分,每缺扣0.2分)

3.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年内至少为基层党员讲 1次党课,班子成员年内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 1次党课。(4分)

(支委成员未上党课扣1分)

4.民主评议党员。支部年内集中开展 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支部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评议等次,并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2分)

(未评定等次扣0.5分)

5.组织生活会。会前,落实好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工作;会上,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抓好整改落实。支部年内集中召开 1次组织生活会。(5分)

(未按规定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扣1分,每缺一个环节扣0.5分。)

6.双重组织生活。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领导干部除了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本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1分)

(党员领导干部未参加所属支部的组织生活和组织生活会的,每少一次扣0.1分;有院党委领导联系的党支部,未开展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加强与院党委领导联系的,扣0.1分。)

7.主题党日。全面推进支部主题党日,党支部每月固定 1天,每次确定不同主题,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活动记录要规范。(5分)

(末在固定时间开展主题党日(除学院层面特殊情况除下)的,每次扣0.2分。)

8.推行公开承诺制。每名党员要结合自身实际,年初承诺办理 1件以上实事,年底由党支部督促践诺情况。紧密结合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2分)

(年底未兑现成员的,每人扣0.1分。)

(二)组织体系设置。(5分)

1.加强管理。按照党章及相关党内条例规定,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正式党员不足 3名的,按照便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通过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要合理划分若干党小组。所有党支部必须纳入上级党组织进行主管,党支部的成立或撤销也由主管的上级党组织决定。(3分)

(任期届满未按规定的换届的,扣0.5分。)

2.规范设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转入所属党支部。要按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性质进行设置;在职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系、专业、教研室(组)、部门等进行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学科专业设置或按年级、班级设置,也可成立联合党支部。(2分)

(没有科学设置支部的,扣0.2分。)

(三)班子队伍建设。(5分)

1.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积极选派责任心强、能力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共产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按照“双带头人”标准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优秀辅导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对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调整。(3分)

(未达到“双带头人”任教师党支部书记的,或优秀辅导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的,扣0.2分。)

2.建立健全支部委员会。党员 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新的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不足 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 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 1人。(2分)

(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配备的,扣0.5分。)

(四)工作运行机制。(20分)

1.规范日常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重大问题由支委会或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书记年内向所属党总支述职 1次,向本支部全体党员报告 1次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把党员入口关。党员应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年内向党员公布 1次党费收缴情况。年内对党员组织关系、流动党员情况进行 1次集中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5分)

(未开展述职的扣1分;未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的扣 1分;未完成发展党员计划的扣1分;未不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的扣.02分;未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扣0.5分;未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的扣0.5分;未排查党员情况的扣1分。)

2.强化党员教育。党支部要每月组织党员开展 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 1次学习讨论。要按照分级分类原则,抓好全体党员的集中培训。党员年内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年内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 56学时。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共产党员微信、黔东南组织工作网等开展党员教育。(5分)

(组织党员学习每缺一次扣0.5分;学时未达规定的,每人次扣0.1分。)

3.建立党内“帮学”机制。加强离退休党支部的建设和管理,针对老党员和学院工作实际,采取走访、送学送文上门等形式,传达党的方针政策,真正使老干部们感受到党的温暖。(2分)

(应帮未帮的,每次扣0.5分。)

4.完善运行机制。党支部要建立完善议事决策机制、联系群众机制、民主管理机制、责任落实机制等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对各项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作出明确规定。(4分)

(未完善机制的,每项扣0.2分。)

5.落实党内激励帮扶机制。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建立动态困难党员台账,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2分)

(未建立帮扶台帐或未更新的,扣0.2分。)

6.督促党员自学。以“互联网 +党建”为基本模式,着力打造“智慧党建”平台建设,实时推送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学习资料,教育引导党员利用碎片化时间自学。(2分)

未开展自学的,每人扣0.1分。)

(五)工作职能职责。(5分)

各党支部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全过程。党支部活动与学科建设、科研教学、日常管理等相互促进;探索开展校企合作扶贫项目,深入开展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

(每缺一项扣0.2分。)

(六)活动场所建设。(10分)

1.有开展活动场所,统一标识,制定制度,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通电、通网、通电视”的“六有三通”标准。暂不具备条件的党支部采取多个党支部联建、共建的方式,设立党员活动室,也要达到“六有三通”标准。(4分)

(未按标准建设的,每缺一项0.1分。)

2.党员活动室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开栏。(3分)

(无公开栏0分,无内容或未更新的扣1分。)

3.党员活动室应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各类台账及记录标识统一,分类摆放。(3分)

(无专人管理的扣1分;台帐不分类摆放的,扣0.5分。)

(七)基本工作保障。(5分)

严格管理和使用党组织活动经费、党员活动室。

(活动经费未使用的不得分;有剩余经费的扣0.2分。)

(八)档案分类管理。(20分)

党支部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党费收缴簿(简称“三册一簿”)等基本资料齐备,《党支部记录本》、会议材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党课讲稿等资料记录详实,管理使用规范。

1.规范党员信息台账。认真、规范地记录支部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及参加教育培训、奖惩、受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记录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预备党员等基本情况;记录困难党员基本情况,近年来的主要帮扶措施等。(5分)

(台帐不规范的,扣0.2分;内容缺项的,扣0.2分。)

2.规范党支部生活台账。规范记录“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情况,记录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5分)

(台帐不规范的,扣0.2分;内容缺项的,扣0.2分。)

3.规范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台账。记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措施和成效,记录联系服务群众的具体事项内容等。(5分)

(台帐不规范的,扣0.2分;内容缺项的,扣0.1分。)

4.规范党费收缴和使用台账。记录支部每名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时间、金额情况和党费使用情况。(5分)

(无台帐记0分;台帐不规范的扣0.2分;未按规定收缴党费的,扣0.2分。)

三、附则

本标准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9170在线登录金沙委员会

党支部建设标准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黔东南州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升组织力的意见》(黔东南党办〔2018〕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学院各基层党支部。

二、建设标准

(一)党内组织生活

1.“两学一做”。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做合格党员,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2.“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 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 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 1至 2次,每季度上 1次党课。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报党总支备案,建立“三会一课”登记制度。

3.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年内至少为基层党员讲 1次党课,班子成员年内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 1次党课。

4.民主评议党员。支部年内集中开展 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支部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评议等次,并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5.组织生活会。会前,落实好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工作;会上,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抓好整改落实。支部年内集中召开 1次组织生活会。

6.双重组织生活。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领导干部除了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本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

7.主题党日。全面推进支部主题党日,党支部每月固定 1天,每次确定不同主题,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活动记录要规范。

8.推行公开承诺制。每名党员要结合自身实际,年初承诺办理 1件以上实事,年底由党支部督促践诺情况。紧密结合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二)组织体系设置

1.加强管理。按照党章及相关党内条例规定,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正式党员不足 3名的,按照便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通过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要合理划分若干党小组。所有党支部必须纳入上级党组织进行主管,党支部的成立或撤销也由主管的上级党组织决定。

2.规范设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转入所属党支部。要按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性质进行设置;在职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系、专业、教研室(组)、部门等进行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学科专业设置或按年级、班级设置,也可成立联合党支部。

(三)班子队伍建设

1.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积极选派责任心强、能力素质好、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共产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按照“双带头人”标准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优秀辅导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对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调整。

2.建立健全支部委员会。党员 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新的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不足 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 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 1人。

(四)工作运行机制

1.规范日常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重大问题由支委会或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党支部书记年内向所属党总支述职 1次,向本支部全体党员报告 1次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把党员入口关。党员应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年内向党员公布 1次党费收缴情况。年内对党员组织关系、流动党员情况进行 1次集中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强化党员教育。党支部要每月组织党员开展 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 1次学习讨论。要按照分级分类原则,抓好全体党员的集中培训。党员年内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年内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 56学时。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共产党员微信、黔东南组织工作网等开展党员教育。

3.建立党内“帮学”机制。加强离退休党支部的建设和管理,针对老党员和学院工作实际,采取走访、送学送文上门等形式,传达党的方针政策,真正使老干部们感受到党的温暖。

4.完善运行机制。党支部要建立完善议事决策机制、联系群众机制、民主管理机制、责任落实机制等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对各项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作出明确规定。

5.落实党内激励帮扶机制。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党员,建立动态困难党员台账,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6.督促党员自学。以“互联网 +党建”为基本模式,着力打造“智慧党建”平台建设,实时推送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学习资料,教育引导党员利用碎片化时间自学。

(五)工作职能职责

各党支部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全过程。党支部活动与学科建设、科研教学、日常管理等相互促进;探索开展校企合作扶贫项目,深入开展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

(六)活动场所建设

1.有开展活动场所,统一标识,制定制度,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通电、通网、通电视”的“六有三通”标准。暂不具备条件的党支部采取多个党支部联建、共建的方式,设立党员活动室,也要达到“六有三通”标准。

2.党员活动室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开栏。

4.党员活动室应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各类台账及记录标识统一,分类摆放。

(七)基本工作保障

严格管理和使用党组织活动经费、党员活动室。

(八)档案分类管理

党支部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党费收缴簿(简称“三册一簿”)等基本资料齐备,《党支部记录本》、会议材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党课讲稿等资料记录详实,管理使用规范。

1.规范党员信息台账。认真、规范地记录支部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及参加教育培训、奖惩、受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记录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预备党员等基本情况;记录困难党员基本情况,近年来的主要帮扶措施等。

2.规范党支部生活台账。规范记录“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情况,记录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

3.规范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台账。记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措施和成效,记录联系服务群众的具体事项内容等。

4.规范党费收缴和使用台账。记录支部每名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时间、金额情况和党费使用情况。

三、附则

本标准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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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要求,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定此制度:

一、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一是要把是否真学真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为吸纳新党员的根本政治标准,决不能降格以求。二是要认真落实政治审查制度,严格预审,强化党支部、党总支和院党委的把关作用,确保新党员政治合格。三是要结合实际列出政治上不合格的具体清单,对于是非观念淡薄,在涉及党的全面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衅面前态度暧昧、消极躲避的;功利思想严重,利益面前只为自己打算、不为集体和群众着想,见利忘义、损公肥私的;参与邪教、笃信宗教或热衷封建迷信活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决不能发展入党。

二、重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坚持发展关口前移,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吸纳、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途径和办法,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青年教师,尤其是优秀青年教师,优秀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实行党校培训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培养教育制度,继续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的基本知识测试,将培养教育贯穿入党全过程,防止和克服只抓集中教育、忽视日常的教育引导,只重视入党前的培养教育、忽视对预备党员的继续培养。要突出思想入党,组织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新党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毫不放松加强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去功利化导向,确保信仰坚定、政治合格、入党动机纯正。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健全完善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不合格人员。

三、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指导

一是加强教学系专职副书记和组织员队伍建设,推动党务人员专心专责抓党建工作。二是党支部书记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必须做细做实培养教育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三是加强对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的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专题培训,帮助党务工作者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要求,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所发展党员情况进行回顾和检视,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稳妥有序做好检查整改工作,解决发展党员弄虚作假、“带病入党”“近亲繁殖”“人情党员”“曲线入党”等问题。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对长期不发展党员或发展工作不规范的党支部,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进行组织整顿。

四、提高总量调控精准化、科学化水平

各党总支要根据学院下达的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和有关要求,客观分析党员队伍现状和变化趋势,科学制定各党总支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力求精细精准,逐级抓好督促检查,确保计划落实到位。制定计划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重视发展高学历、高职称党员。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实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单列。推进院、系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工作,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五、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应参加党委组织的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发展党员申报

是指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批准的规定。

(三)发展党员公示

在支部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要进一步教育、考察,要有明确的考察重点和要求,指出优点和不足。

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到上级组织部门办理转正手续,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办理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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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联系教学系党总支

和师生党支部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加强和改善学院党的建设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密切院领导与党员群众的联系,特拟定此制度。

一、联系的目的和意义

学院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教学系党总支和师生党支部工作,是落实学院党委主任责任,党委书记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是密切院领导与各总支(支部)和党员群众的联系,掌握基层党建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建设,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一项有效措施。因此,院党委从党的建设的全局出发,高度重视院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教学系党总支和师生党支部工作,通过这一途径,深入调查研究,抓点带面,不断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学院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联系的主要内容

(一)参加联系党总支(支部)的政治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针对党员中存在的思想认识问题,进行信念、宗旨、纪律、作风以及形势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

(二)了解和分析党支部班子和党员状况,总结支部工作经验,指导和帮助党支部做好党员队伍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民主评议和发展党员工作,对所联系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做好相关的指导和督促,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通报学院中心工作及重大活动情况。听取党员对学院的改革与发展、教学与科研,以及党风廉政建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关心群众疾苦,及时解决党员、群众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三、联系的办法和要求

(一)每位学院院党委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带头坚持和执行工作制度,确保每月都能到所联系党支部调研指导工作。

(二)各联系教学系党组织、师生党支部要以此为契机,主动加强与联系院党委领导的沟通和交流,努力使院领导联系党支部工作全面深入、卓有成效。

(三)各联系教学系党总支、师生党支部要通过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加强与院党委领导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院党委领导到所联系党支部指导工作的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院党委领导联系教学系党总支、师生党支部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取得实效,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水平,为学院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本制度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教学系党总支和师生党支部情

况一览表

附件

 

中共9170在线登录金沙委员会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教学系党总支和师生

党支部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    名

职     务

联系教学系党总支

联系党支部

备    注

1

张恩莲

党委书记

财经系党总支

第一党支部


护理系党总支

第一党支部


2

陈文祥

党委副书记、院长

临床医学系党总支

第一党支部


建筑工程系党总支

第一党支部


3

吴一生

党委副书记

物联网技术系党总支

第一党支部


民族文化创意产业系党总支

第一党支部


4

曹庆旭

党委委员、

副院长

口腔医学系党总支

第一党支部


5

杨    玲

党委委员、

副院长

医药技术系党总支

第一党支部


6

罗春寒

党委委员、

副院长

旅游与商务管理系党总支

第一党支部


7

杨文富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生物环境工程系党总支

第一党支部


8

吴如金

党委委员

直属机关党总支

第六党支部

技能实训中心

直属机关党总支

第十四党支部

公共教学部

9

龙    军

党委委员

直属机关党总支

第八党支部

马列主义教研部

 

 

 

 

 

 

 

 

 

 

 

 

 

 

 

 

 

 

 

 

 

 

9170在线登录金沙党政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印发

                           (共印50份,其中电子文件4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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