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届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办学点:
根据黔教办学[2010]48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0届专科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评选对象及范围
具有我院学籍的2010届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能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积极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品行优良,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学籍学历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及党团组织的活动,努力做好社会工作。
(三)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成绩突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原则上无不及格科目。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五)热爱劳动,关心集体,团结、帮助同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择业观。
(六)优秀毕业生一般应在“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中选拔,名额控制在毕业生总人数的3%以内。
三、名额分配
2010年我院专科应届预计毕业生为1681人,教育厅分配给我院评优总指标为50名,根据各系毕业生人数,现分配给旅游系2 名,生物与环境工程系5名,信息系6名,医学技术系7名、临床系8名、护理系18名,首都铁路卫校办学点2名,省医护校2名,各系及办学点须在分配的评选指标内,等额评选推荐。
四、评选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各系要严格按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评选,确保公开、公正,杜绝不正之风干扰。
(二)由毕业生所在班级班主任、专业课教师评选推荐,于4月5日前报毕业生所在系。
(三)各系根据班级报送的推荐名单及资料进行初审认定,确定初步人选后,填写《二○一○届贵州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纸质的和电子稿)和《二○一○届贵州省优秀大学生审批表》(纸质)一式三份,于4月9日前报学院复审(首都铁路卫校及省医护校办学点请用特快专递报送至贵州省凯里市红洲路51号9170在线登录金沙学生处收)。电子稿发送到学生处邮箱:zyxsc2100321@yahoo.com.cn
(四)学院根据各系报送的推荐名单及资料进行复审,汇总后报贵州省教育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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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三月十七日